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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长假存废征求意见不能“说了白说”

2013年10月12日 15:0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全国假日办10日发布《关于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调查问卷》,公开向社会征求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意见。调查问卷主要包括“你对现行放假安排是否满意”、“长假是否需要保留”、“小长假是否需要调休”等几个问题,甫一发布就引起公众强烈反响,当天参与问卷调查者超过4万人,其中企事业单位人员所占比例最大,其次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1997年国家实行长假制度以来,7天长假引发的调休混乱、交通拥堵、景区超负荷、破坏环境等问题一直存在。2008年长假制度作出微调,取消“五一”长假,增加清明、端午、中秋三个小长假,上述问题并未缓解,有的问题甚至愈演愈烈。今年国庆长假期间,九寨沟游客滞留、北京故宫爆棚、多地高速路严重堵塞……虽是重复往年的烦恼,却也让人愈加不胜其烦。国家长假刚结束,全国假日办就发布调查问卷,就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此举显然是必要的、及时的,也反映了政府在改进、完善节假日放假安排问题上的诚意和迫切之情。

  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同时也应当是公众多层次参与决策,经由严格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程序,最终形成完备合理、充分反映民意、公众认可度高的法定节假日制度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有关方面不能只是被动地征集公众意见建议,更不能将征集到的公众意见建议简单“归堆”后束之高阁,而必须对公众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整合、深入研究、科学分析和专业提炼。政府职能部门、立法机关、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等应当组织座谈会、研讨会、论证会、听证会,广泛吸纳普通居民、政府工作人员、管理人员、专业人士的参与,以使公众的意见建议能够对节假日放假安排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避免公开征求意见沦为一场“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的游戏。

  同样重要的是,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征求意见结束后,或者在节假日放假安排作出调整之后,有关方面应当就征求意见的情况进行说明和交代,告诉人们哪些意见建议受到了重视,哪些意见建议被综合吸收进了新的节假日放假安排中,哪些意见建议因为什么原因未被考虑或直接采纳,等等。这样才能让公众清楚地看到,节假日放假安排公开征求意见并非可有可无,也不是为了搞形式走过场,而是对节假日放假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成熟,起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作用。对征求意见的情况进行说明和交代,就是对公众参与热情的积极回应和悉心呵护。

  近年来,就重大法律政策、改革措施和公共决策向社会征求意见,逐渐成为立法机关和决策部门的自觉选择。希望节假日放假安排向社会征求意见过程中,能够借鉴、吸取医改、教改等公开征求意见的有益经验,重视维护征求意见本身的程序正义,促进保障节假日放假制度的实体正义,为其他领域法律政策的公开征求意见提供良好的范本。(潘洪其)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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