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既要“拆违”更要“防违”
本报近日报道,海口市启动“城市管理年”活动以来,仅半个月时间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30万平方米,拆违工作中没有遇到暴力抗法现象。
15天,30万平方米,通过这组简单的数据我们至少看出两个问题。第一,违法建筑固然是城市“毒瘤”,但也是“纸老虎”,最怕动真格,只要真查处、真行动,它很快就土崩瓦解;第二,海口违建存量之多、违法行为之猖獗确实令人触目惊心,如果不尽快从源头上遏制、不尽快改变“先违建后治理”的管理模式,违建将会严重影响城市科学发展大局,拖住城市前行的后腿。
海口市把拆除违法建筑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既是为城市长远发展着想,也是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众的根本利益。如果任由违建风潮肆虐,不仅制约城市建设与发展、增加城市建设成本、阻碍城市建设的速度,也会影响城市形象、挤占城市公共空间。
海口大规模拆除违法建筑,除了前15天拆除的30万平方米,10月还将陆续拆除38万平方米,这让我们看到了相关部门整治违建的决心和行动。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的目标容易立、口号容易喊,然而,再宏伟的蓝图描百次不落地,只会是“空中楼阁”;再漂亮的口号喊千遍不兑现,只会是空洞无物。建设美丽海口、宜居海口,就要这样讲实效、肯实干,真重视、真行动。
不过,在为海口“拆违”效果显著而高兴的同时,笔者也有所担心,担心违建拆得快建得也快,前脚轰轰烈烈地拆,后脚明目张胆地建。近年来,我省海口、三亚等地都多次开展打击违建专项行动,当时都成果明显,但拆除过后容易死灰复燃,有些地方甚至出现“越拆越多”的荒唐景象。
笔者认为,对违法建筑既要绝不姑息、毫不留情地“拆”,更要建立防控网络、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防”。如果只“拆”不“防”或重“拆”轻“防”,则会形成“先违建后治理”的路径依赖,不仅会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加大城市发展成本和行政管理难度,甚至会引起矛盾冲突,酿成人员伤亡悲剧。
整治违建,“防”在某种意义上比“拆”更重要,事前防控胜过事后拆除。如果把城市公共空间比作一个人,违建就是一种病症,管理部门就好比医生。医生如果不经常会诊,也没有预防在先,等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成癌症,此时再来手术,花费贵不说,病人生死也是未知数,而且极易出现“医患纠纷”。
希望海口及其他各市县能在违法建筑综合治理过程中,建章立制,编制缜密的防控网络,让“风暴式”行政运作立基于日常的长效监管,从而让大量的违建问题不至于被拖入“强拆”的地步。(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