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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要求中小学生看广告写观后感 教育局大呼上当

2013年10月16日 05:5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学校发给学生的节目通知单。

  10月13日上午,滁州市中小学生家长按学校要求看电视,结果内容是推销定价399元的光盘。视频截图

  “专题教育节目变成购物广告,还要求写观后感,太荒唐了。”10月13日上午,滁州市中小学生和家长按学校要求观看滁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节目,发现内容是推销学习资料的广告。次日,滁州市教育局就此致歉,称被“电视台工作人员”所欺骗,已向公安局报案。滁州电视台15日回应称,广告经审核手续完备,该工作人员身份系假冒。

  □事件

  专题教育变推销广告

  10月12日,安徽滁州学生家长陈女士接到短信通知,要求家长13日早8时20分和孩子一起观看滁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的电视教育节目。同时,湖心路小学也给她的孩子发了书面通知。“看完节目写观后感,不仅孩子要写,家长也要写。”陈女士说,为陪孩子看这个名为“学生安全与素质培养”的专题教育片,她当天请假没去上班。

  滁州三中一名学生向记者提供的节目通知单有两页,附页“观后感”有“家长点评”“学生填写”两项,并要求“填写后请注意保存,本周一交班主任统一收回”。

  13日8时20分,节目开播时先讲了一些学生安全与素质培养的内容,几分钟后就开始推荐购买一种叫《学习考试好帮手》的光盘,节目下方有字幕在不停滚动:原价一套399元,当天优惠价300元,仅优惠一天,并留有大百科书城总店的购买地址。看到这里,陈女士很吃惊。随后,她和众多家长在网上发出质疑。

  滁州市琅琊区教育局工作人员14日对安徽媒体记者表示,该局在收到市教育局文件通知后向辖区中小学下发通知的。仅琅琊区就有3万多名中小学生被通知收看,许多学生看后缠着家长买光盘。

  □各方回应

  教育局

  遭到欺诈公开道歉

  家长13日在当地网站发帖质疑此事后,滁州市教育局14日跟帖发布致歉书称:10月10日,一名自称是滁州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去市教育局,希望该局组织观看由滁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审核、播出的“安全教育与素质培养”专题节目。该局认为这与当前学校安全教育的要求相契合,故要求各校组织学生及家长在家收看,并要求不允许有任何收费行为。节目播出后,教育局发现节目内容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该局高度重视此事,已向有关单位反映该欺诈行为。市教育局与大百科书城无任何关系。“同时,我们也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未经核实的内容,坚决不组织收看,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对于造成的不良影响,我局特向广大学生及家长表示深深的歉意”。

  局领导承认未核实

  签字要求落实此事的滁州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刘芝福接受安徽网采访时介绍,10月10日,那名自称电视台工作人员的小伙子到他办公室提出要求后,他觉得“学生安全与素质培养”对中小学生来讲是好事,就随手签字,要求监察室同志负责落实,并未查看公函上有无公章,也没核实其身份,“现在想想主要还是工作经验问题”。

  滁州市教育局官方微博昨天发布的情况说明称,该局已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停止组织观看该节目,提醒家长和学生无需购买相关学习资料,谨防上当。教育局以涉嫌欺诈行为向市公安局报案;致函市电视台,商请调查处理此事,要求立即停播此类节目;联系市工商局,举报节目中的广告欺诈行为。

  电视台

  未派人赴教育局接洽

  昨日,滁州广播电视台广告运营中心表示,10月13日上午播放的广告片《学习考试好帮手》经广告业务员审查,无违法、违规内容,安排在电视台广告时段播出,手续完备。经调查,电视台广告中心业务员仅与该广告商洽谈广告事宜,没有任何人员与任何部门发生任何联系。广告中心和广播电视台无任何人员前往教育部门联系收看播出事宜,也没有为前往教育部门联系此事的人员出具任何证明。

  滁州电视台表示,对于假冒电视台广告中心工作人员在社会上联系业务,做出有损电视台形象的行为,他们将保留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

  书城

  外地人租柜台卖光盘

  家长提供的图片显示,节目广告里所提及的《学习考试好帮手》是由5张成品挂图和4张光盘的学习材料,出版单位是中国科学文化音像出版社。前天下午,安徽网记者去滁州大百科书城,要求买“学习好帮手”,工作人员称都卖完了。该书城负责人说,10月12日,一名张姓外地人到书城租了个柜台卖书。“电视播过后,卖得可快呢!”老板娘说,这些资料是由张某自己卖的,卖完后还有不少市民登记预购。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滁州大百科书城总店,工作人员称电视广告也不是书城投放的。

  教育厅

  未核实严禁组织收看

  针对此事,安徽省教育厅昨天发表声明,提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提高警惕,注意核实来人身份和节目内容。未经核实的内容,严禁组织收看。发现可疑情况,请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等报案。同时,建议电视媒体切实依法履行审查义务,严格审核节目来源和节目内容;建议公安、工商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同维护校园和谐,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声明中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此为鉴,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对于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问题发生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省教育厅将严肃追究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

  □链接

  学校要求看广告 全国多地曾发生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学生和家长被学校要求观看《学习考试好帮手》电视广告并写观后感一事,曾在安徽、重庆、山东等多个地区发生过。

  据安徽阜阳市临泉县的朱先生介绍,上个月底,他念初三的儿子从学校拿回一份通知单,要求孩子在10月1日上午8点40分收看阜阳电视台的《学生安全与素质培养》的专题节目,“当时也要求儿子写观后感,但由于我们家是网络电视,地方电视节目无法接收,当时儿子好着急,担心完不成作业”。假期结束后,儿子没交作业,老师也没催着要。

  2010年5月29日,山东家长在贴吧中称,她按女儿从学校带回来通知单的要求,在星期六早上收看山东生活频道播放的讲座,发现内容是“快速定位加联想记忆方法的训练”,纯粹是广告。

  2012年3月初,一位重庆家长在贴吧中称,孩子学校发单子让他们观看重庆科教频道的《中小学生创新教育与素质培养》专题教育节目,并要求家长学生写观后感,结果发现是让学生买399元一套的《学习考试好帮手》。

  京华时报记者潘珊菊 实习记者张学思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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