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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停路中开门摩托电动车连撞 乘客负连带责任

2013年10月16日 13:50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前晚8时许,杨桥路通湖路口,一辆的士停在路中间,乘客推开车门造成紧随其后的电动车、摩托车连撞。记者从鼓楼警方了解到,因乘客开车门造成后面骑车人员撞击受伤的事件时有发生,机动车方应负责,乘客负连带责任。

  前晚8时许,一名群众报警称,他经过杨桥路通湖路口时看到的士、摩托车、电动车发生连撞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只见一辆的士停在路中间,的士右前门大开,一辆摩托车撞上车门倒地,一辆电动车车轮卡在摩托车尾部,三车排成一横排,占用了非机动车道和一个机动车道,两名骑车人受了一点轻伤。

  的哥陈师傅告诉民警,原本乘客林先生要去善化坊口,车行至杨桥路通湖路口时,林先生提出要下车,他看旁边没车就同意开门,结果一辆摩托车从后方驶来,来不及刹车撞上车门,紧接着一辆电动车又撞上了摩托车。两名骑车人说,该路段比较昏暗,他们看不清前方情况,的士突然停车开车门,他们来不及避让结果引起连撞。民警暂扣了陈师傅和林先生的证件,将该事故移交鼓楼交巡警大队处理。

  记者了解到,因开车门未留意后方情况,造成骑车人员撞上车门摔伤的情况时有发生,此前就发生一名骑电动车女子撞上突然打开的的士车门造成腿部骨折的事故,的哥和乘客互相扯皮都指责错在对方。

  针对此类事故究竟谁应该负责,记者采访了鼓楼交巡警大队案调中队民警。据民警介绍,机动车停靠乘客下车时,车辆应尽量靠近路边,车停稳后司机应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确认没有车辆靠近时再让乘客开门下车,而乘客在开门前也要回头观察后方情况,确保安全后再打开车门下车。该事故中,的士司机将车停在路中间,乘客在开车门的过程中引发碰撞事故,的士司机负主要责任,乘客负连带责任。如果在行车途中乘客自行打开车门引发碰撞事故,乘客将负主要责任。(记者 刘 珺通 讯 员 鼓西综 鼓交综 )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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