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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景区“承载量”不能成谜

2013年10月17日 09:30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旅游法》规定,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核定的最大承载量。然而,昨日有媒体报道,调查国内多个景点发现,景区对最大承载量讳莫如深,一概回答“不清楚”。与之对比的是,据全国假日办消息,今年国庆长假各地陆续发生景区容量超载问题。

  景区人满为患,旅游质量下降、景点文物保护难度加大、安全隐患增加、问题层出不穷。因此,法律对最大承载量做出明确规定是非常有必要的。按照新《旅游法》,“景区在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向当地政府报告、未及时疏导分流,或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游客,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遗憾的是,我们尚未见到有景区被“责令改正,责令停业整顿”,至多有景区为此发表过隔靴搔痒的道歉。

  一边是《旅游法》规定“景区应当公布最大承载量”,一边是景区纷纷回避透露此数据,景区为何敢于堂而皇之地违法?关键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而景区主管部门对此睁只眼闭只眼,恐怕也是因为“门票GDP”在地方经济发展中颇具分量。

  怎样才能杜绝景区“超载”?其一,《旅游法》相关规定需细化完善,以便更具可操作性。其二,亟需主管部门乃至当地政府发力,不能让《旅游法》形同虚设。其三,景区需要走上转型升级路,而不至于陷在以量取胜的窠臼中走不出来。(梅剑飞)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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