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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秦淮区:“三早”并举约束从政行为

2013年10月17日 10:07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早“打招呼”,早“敲警钟”,早“立制度”——新成立的秦淮区坚持“三早”并举,着力从源头上防止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在考核测评中或日常群众举报中,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区纪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帮助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把苗头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次,群众反映某单位城管人员私分垃圾款,区纪委及时对该单位分管领导谈话提醒,第一时间制止了错误的发生。

  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早“敲警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倾向性问题,通过函询、质询和现场督办等方法,要求被反映单位或个人就相关问题做出整改和情况说明,防止问题进一步“恶化”。某单位一工程不走招投标程序,接到群众反映后,纪检机关及时对该单位“一把手”进行信访监督谈话,督促其整改。

  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早“立制度”。对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及时召开会议、调研等方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出台措施,建立制度,加以解决。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办法(试行)》、《关于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通知》、《纪检监察工作室对联系单位开展监督的实施办法》、《关于在全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多项制度,从制度层面上有效约束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通讯员 殷微 记者 许震宁)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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