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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

2013年10月17日 14:21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16日,记者从省法制办获悉,从即日起,我省2014年的立法项目将面向社会以及网络公开征求,项目可涉及民生、经济、环保等多个领域。据介绍,这是我省省级立法工作进行以来立法权首次向社会“敞开”,公民也能参与立法。

  记者了解到,每年进入第四季度,省法制办各部门都会进入下一年度法规、条例项目的制定。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山东省人民政府2014年立法项目建议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让公民直接参与我省立法工作,这在我省立法工作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样做可以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民主性,立法质量也能够提高。

  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提交立法项目建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于11月15日前,通过书面、电话以及电子邮件形式递交,如果通过信函,则需要在信封上注明“省政府2014年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信函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电话(传真):(0531)86062943;电子邮件:sdfzbyc@163.com">sdfzbyc@163.com。(记者 张榕博 实习生 王喆昱)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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