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M15车用甲醇汽油批次合格率为80%
2013年10月22日 13:17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省生产和销售的M15车用甲醇汽油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了湖州、嘉兴、台州、衢州地区5家企业的5批次车用甲醇汽油产品,覆盖了我省主要M15车用甲醇汽油生产企业。
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0%。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水分,低温抗相分离性能。
甲醇既是一种能源,又是汽油品质的改良剂和绿色增氧剂,能使汽油充分燃烧,有效降低汽车尾气常规排放有害气体。甲醇汽油具有燃烧充分的特性,能有效预防和消除火花塞、燃烧室等部位的积炭。
使用车用甲醇汽油,发动机不需要改造,动力性基本不变。根据甲醇含量,目前我省车用甲醇汽油主要包括M15、M30等2种规格。
本次监督抽查中,质监部门发现嘉兴久然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的M15/93号车用甲醇汽油,水分、低温抗相分离性能不合格,生产日期是 2013年7月20日。
质监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在选购甲醇汽油时,应当在试点企业自建的甲醇汽油销售网点或者与试点企业有合作授权的加油网点加灌,切勿贪小便宜在未经授权的私营加油站加灌甲醇汽油。
甲醇是亲水性液体,易溶于水,首次使用车用甲醇汽油时,消费者需要清洗燃油系统和油箱,去除杂质与积水,防止加入甲醇汽油后可能造成的水分超标,会产生不易点火现象,影响发动机的正常工作。(通讯员 沈志坚 记者 章高航)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