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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致航班晚点 游客索赔失眠费误工费被拒

2013年10月22日 13:49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台风导致航班晚点,游客回程被耽误,影响到了休息和工作,一怒之下竟向旅行社索赔“失眠费”和“误工费”、“误课费”等。昨天,市旅游质监所依据《旅游法》,处理了新法实施后的首起出境游投诉。

  市民程叶(化名)一家4口,10月3日从南京出发,参加我市某旅行社组织的4晚5天韩国游。可到达济州岛后没多久,就碰上了台风,导致5日晚上的航班延迟了一个多小时,抵达仁川后已经过了夜里12点,大家都十分疲倦。由于是全家出游,还带着老人和孩子,程叶和导游达成协议,让老人和孩子6日留在宾馆里休息,不参加当日的游览,不跟团用餐。10月7日,按行程计划,他们下午1点多便可乘机回到南京,但由于台风导致航班取消,全家人只好改乘了一趟晚间的航班,先飞到上海,再转大巴回南京,一直折腾到10月8日凌晨才到家。

  回家后,程叶认为这趟旅游让全家身心俱疲,自己10月8日的工作和孩子的上课都受到了影响,遂向市旅游质监所投诉,要求旅行社退还老人和孩子行程中未游览的景点门票、交通费和餐费,以及全家4人因为航班延误、取消后所导致的“失眠费”、“误工费”、“误课费”等,共计8000元。

  市旅游质监所工作人员经过调查核实后表示,《旅游法》规定,因不可抗力影响旅游行程,导致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所以,6日两人未参加的行程中,未发生的景点门票、交通费和餐费可以退还,共计400元。至于程叶4人要求补偿的“失眠费”、“误工费”、“误课费”等,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记者 李子俊)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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