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居民出于私利公共露台非法搭建 城管依法拆除
2013年10月23日 09:02 来源: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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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小区公共露台属于住户公共利益,但常有住户出于一己私利违法搭建。10月22日下午,南昌高新城管执法分局对占用公共露台的非法搭建实施了拆除。
位于火炬三路与高新五路交叉处的国芳城市花园新建落成,有不少的业主正在进行房屋装修。10月19日,南昌高新城管执法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间发现,在该小区6栋1单元的15楼,有人违章搭建了铝合金门,欲将近4平方米的公共空间准备进行封闭。而在其安装的铝合金门的一侧,就是消防设施。
针对这一违章现象,执法人员随即通过小区物业与取得联系,经核实,系1505室的业主万某所为,万某刚新搬进小区不久,正在对毛坯房进行装修。城管执法人员当即对万某违章建设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22日16时10分许,在自行拆除无果的情况下,执法人员组织执法人员对占用公共露台非法加建的部分实施了强制拆除。(徐胜华 首席记者 吴跃强 文)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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