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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救人后致电报社“求表扬” 曾因帮人被误会

2013年10月23日 13:43 来源:宁夏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做了好事,是否要大声说出来?影片《求求你,表扬我》中,在一件强奸未遂案中救下女子的农民工杨红旗,为完成父亲临终愿望,多次跑到报社要求登报表扬自己。如今,“求表扬”这事有了现实版本:10月21日,石嘴山市惠农区保安刘先生致电本报热线6024110称,他深夜救了一名骑摩托车掉进深沟的男子,想登报表扬自己。

  “见死不救是小人”

  “求表扬”的人叫刘连周,50多岁,目前在惠农区水城民生小区当保安。据他描述,9月30日零时许,他和往常一样骑车去小区接班。途中,在109国道过往车辆灯光的照射下,他隐约看到路边深沟躺着一个人,还有一辆翻倒的摩托车。

  “长满杂草的沟深约2米,男子脸上全是血。”刘连周说,情急之下,他叫来同是保安的寇师傅,两人不停地呼唤,受伤男子才逐渐清醒,跌跌撞撞爬起来称喝了酒。刘连周和寇师傅帮男子把摩托车从沟里推到马路边上,准备送其去医院时遭拒,男子表达谢意后,自行离开。

  刘连周说,做好事救人都是本能反应。他形容当时的心态:观棋不语真君子,见死不救是小人。

  曾因帮人被误会

  10月21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谈起萌发“求表扬”的举动,刘连周表示这是因为曾经做好事被误会。今年3月28日下午,他在回家途中看到一个20多岁的小伙当街殴打一名女子,便拨打110,并上前阻止小伙。而女子也在不停向地他求救,于是他和一名环卫工替女子拦了辆出租车,将女子送往医院。小伙怒骂他多管闲事。当民警赶到时,由于事发现场人已离开,他还被民警误认为报了假警。

  刘连周说,做好事不求回报,但被冤枉了,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

  人心是最暖人的地方刘连周也曾被他人救过。2007年的一天,他送儿子上学途中出了车祸,一辆出租车主动将他和儿子送到医院。“我昏迷了5天5夜,醒来后家人说给了出租司机100元车费,可我心里仍有说不出的感激,决定找到这位司机。”刘连周说,工夫不负有心人,3年时间里,他找到了当时救他的的哥,并请的哥一家吃了顿饭。 “人心是最暖人的地方。”刘连周说,他很喜欢看《新消息报》,希望可以借此传递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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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科院相关人士:“求表扬”并非不齿之事

  在传统认知里,“做好事不留名”是美德,留名以后似乎就不那么“高尚”了。那么,“求表扬”的行为在法律上有无依据?与“不留名”之间有无矛盾?又该站在怎样的角度去看待?记者为此采访了宁夏社会科学院社会法学研究所的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称,救人“求表扬”的确少见,但表扬是弘扬一种社会正气。从法律角度讲,虽无相应依据,但相对于被救者,救人行为是一种道德权利,由此“求表扬”也非令人不齿之事,支持也好、反对也罢,都不能以挖苦或者嘲笑的方式对待。

  就纯粹私德而言,“做好事不留名”“不求回报”确实高尚,但从现实道德的普遍可及可行角度看,“求回报求表扬”未必就是庸俗不齿之事,从学习好人好事、弘扬社会正气的角度看待,“不留名”与“求表扬”之间也并不矛盾。

  “作为被救助的人,更不能麻木不仁,理应当面感谢,并站出来表达这样的谢意,而感谢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该负责人表示,即使主动“求表扬”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正当权利。无论怎样,救人者的精神值得肯定,更应弘扬这种精神。(《新消息报》记者 李辉 实习生 査亚超)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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