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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处置闲置房不能“打土豪”

2013年10月23日 14:3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国务院参事陈全生提出建议:房屋闲置3年,房产税翻番;闲置5年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7年,收归地方政府所有。(10月22日《华商报》)

  陈教授的观点不难理解,这是通过加大房屋闲置成本,甚至剥夺其房屋所有权的形式,逼迫房主将空房抛向市场,从而降低房租和房价。此建议若落地实施,对平抑房价很可能起到作用,但将闲置房给予流浪汉居住,或者收归政府所有,已经违背了法律原则,而且潜藏着很大的社会风险。

  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下,炒房行为加重了房产市场的虚火,多数人对此非常厌恶。陈教授提出的“打土豪”方法,很可能赢得部分民众的支持。但需要明确的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除少数腐败官员、犯罪分子非法获得的房产需依法予以没收之外,其他人的合法房产都受法律保护。现阶段,对于闲置房的处罚,应采取符合经济规律的措施,用税收和经济政策来调节,而非采用行政强迫性手段。“打土豪”的方案不但有违宪法理念,亦会诱发社会恐慌,不应倡导。(江德斌)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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