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武汉:卖死螃蟹最高可按货值10倍罚款

2013年10月25日 09:44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售卖死螃蟹,最高可按货值10倍罚款。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市民,眼下正值螃蟹大量上市的季节,如果发现有人在售卖死螃蟹,市民可以拨打12345举报,该局将依法对贩卖者给予严罚。

  近期,有市民爆料说,每天早上8点前,农贸市场有人低价售卖死螃蟹。

  昨天上午7点20分和7点50分左右,记者分别前往华南海鲜市场,以及后湖兴业南路农贸市场,均未发现有人售卖死螃蟹。

  食药监局专家介绍,螃蟹被捕后,因想挣脱致体内糖原分解使乳酸增多,加快体内细菌繁殖速度。螃蟹死后,蟹体内的细菌迅速繁殖并扩散到蟹肉中,容易形成大量有毒物质—组胺和类组胺物质。螃蟹死后时间越长,蟹体内积累的组胺和类组胺物质越多,即使高温烧熟煮透,有毒物质仍不容易被破坏。

  对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昨天明确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若贩卖死螃蟹货值超过1万元,最高可给予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

  市民如何挑好蟹?

  挑选螃蟹时,最好选择活力强的螃蟹,若将螃蟹翻转后腹部朝天,能够迅速用螯翻转回的,活力强,可保存,不能翻回的,活力较差,存放时间短。而垂死的蟹背壳呈黄色,蟹脚较软,翻回困难。(记者 邵澜 通讯员 上官艳 潘露)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