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兽药店主为泄私愤 用他人名字谐音作鼠药名被查

2013年10月25日 13:41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福清市渔溪镇一兽药店店主因对他人有成见,竟将其名字的谐音“死的光”当作鼠药名。21日,福清市工商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死的光”标识,并予以警示。

  日前,福清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史德光的投诉,称该市渔溪镇一兽药店以他的名字谐音,在销售的鼠药包装上加贴“死的光”标识,给他造成了名誉和精神损失,要求工商部门查处。工商人员随即进行调查。原来,史德光和该兽药店店主原本相识,因两人之间有些成见,该店主便在其售卖的老鼠药上加贴“死的光”标识,以泄私愤。经劝告,他也未及时纠正。工商部门当即责令该兽药店店主停止使用“死的光”标识,并向史德光道歉。(陈则周)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