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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网友要同房遭拒绝 反向女子索要吃住费

2013年10月25日 14:06 来源:长春晚报 参与互动(0)

  22日,浙江21岁女孩小暨到长春与一名男网友见面。男子请小暨吃饭后要求同房,遭到拒绝后,该男子竟向小暨索要吃住费用2000元钱。

  今年21岁的小暨喜欢上网聊天,几个月前,她在网上认识了长春33岁的男子赵某。22日上午,小暨带着弟弟妹妹到长春办事,就与赵某见面。当晚,赵某安排他们姐弟吃饭,饭后又去唱歌。

  当晚,赵某在会展大街一家酒店为小暨姐弟开了两个房间。当小暨要和弟弟妹妹去睡觉时,赵某提出要与她同房,被她拒绝。“咱俩只是普通朋友,怎么能和你住一个房间呢,这样是绝对不行的。”不久,赵某又进入小暨的房间,再次提出与小暨同房,但小暨坚持自己的想法,再次拒绝了赵某的要求。

  遭到拒绝后,赵某要小暨把吃饭、唱歌以及住宿的费用,总共2000元还给他。但小暨的身上根本就没有那么多钱,而赵某又一再要求和她同房。无奈之下,小暨只好拨打了110报了警。

  23日凌晨,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深圳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这家酒店。民警在办案中了解到,小暨的母亲在长春打工,她与弟妹此行的目的其一是找母亲,其二是会网友。小暨姐弟和赵某吃饭、唱歌和住宿的费用确实是赵某花费的,但属于赵某自愿的行为,不能向小暨索要相关费用。经调解,矛盾得到了化解。

  警方在此提醒,与网友见面的地点尽量选择人员相对较多的公共场所,还要选择有公共通道的场所,一旦发生意外,便于离开。建议与网友用餐、游玩等实行AA制,不要将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财产等个人信息外泄。此外,与网友见面前,还要对网友的社会背景有所了解,以免上当受骗。(记者 晓岩 通讯员 周宏亮)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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