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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男子给媒人6000元当感谢 对象黄了想要回钱

2013年10月25日 14:51 来源:中国吉林网 参与互动(0)

  “谁想到给人相亲的时候家里能发水啊!当时还不能先走,只能挺着。”3个月前,55岁的张女士知道自己朋友的孩子小李已经快30岁了还没有女朋友,她就给张罗着相了一门亲事,双方见面那天张女士也在场。没成想家中的水龙头没关导致发水,把楼下给淹了,邻居要求张女士赔偿6000元。

  据张女士介绍,当时自己走不开,只能给家里人打电话,不巧的是家里人的电话均联系不上。“两个孩子第一次见面,我这给牵线的再走了不好。等回去到邻居家看了一下,人家的损失也挺大的。”张女士说。

  张女士说,当天男女双方见面后,自己把两人领回了家中,也领着两人到邻居家道歉。

  张女士表示,当天邻居提出要求赔偿的时候,男方表示愿意承担这个赔偿。

  “当初两人的第一印象都很好,都说试着交往一段时间看看。”张女士说,事后她也表示愿意把钱还给小李,但小李却一直不愿意接受,每次张女士想还钱的时候,小李都表示,这钱算是感谢张女士的,当初拿出来就没打算让她还。

  “本来以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但没想到前两天小李找我说想要回那6000元钱。”张女士说,三个月后,小李和女方分手了,就管她要钱。“当初给你不要,现在分手了又想要,没有这么办事的。”

  记者咨询了长春市法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志新。“这个钱最好是还回去,虽说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不还会怎么样,但在人情世故上没有这么办的。”李志新说,当初小李愿意替张女士偿还6000元的损失,主要是感谢张女士为自己介绍女朋友,是主动的。在女朋友分手后,小李感觉既然已经分手了,就没必要继续感谢张女士了,想把钱要回来这种情绪很正常。如今,小李想要回这笔钱,就需要有证据了。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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