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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两年没缴费被指偷电罚款万元喊冤

2013年10月25日 15:46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九原区井坪新村最东面有一座土二楼,里面住着7户人家,以前大家的电费都有人来收,没人主动到供电部门缴纳过。在2010年3月最后被收了一次电费后,住户们用了两年的“免费电”。今年9月,供电局通知这7户人家,他们有偷电的行为,不但须补齐截止到2012年3月8日前所欠的3700元电费,还得缴纳罚款1万多元。

  24日,家住九原区井坪新村的李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了此情况,据其介绍,景平新村从2008年开始拆迁,拆迁前后电费一直都有人上门收,这里的住户从来没有主动到供电所缴纳过电费。

  两年没交电费被指“偷电”

  在大家缴纳完了2010年3月的电费后,便没人来收电费了,而供电却一直正常。因为这里的住户从没有到营业厅交过电费的经验,就这样一直白白用着电,这样的状况持续了两年。

  2013年9月,这7户人家突然收到了供电局的通知单,上面写着他们有偷电的行为,要他们尽快补齐从2010年3月至2012年3月的电费共计3700元,并缴纳罚款1万多元,否则将会掐断他们正在使用的电。

  “井坪新村自拆迁开始,这里住户的流动性就特别大,电费与罚款大家根本没法平摊,有的人刚刚住进来不到两个月,之前住在这里的住户现在已经联系不上了,根本凑不齐钱。更何况,我们又没有偷电,凭什么让我们交罚款。”李先生说。

  据李先生介绍,他们7户人家一直是共用一块电表,电费也一直是几家人平摊。这7户人家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一大部分人是站桥头的农民工,1万多块钱平摊下来一户也至少得掏1500多元,再加上所欠的电费,大家实在承担不起。

  没办相关手续不能随意用电

  接到通知单后,他们多次找到为他们供电的东河区供电局,希望只缴纳清所欠电费,适当减轻些罚款,但被告知罚款的金额是根据条例所定,无法减免。无奈之下,7户人家只能先凑齐了所欠的3700元电费交了过去。

  24日下午,记者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联系到包头市供电局,工作人员经过核实告诉记者:“如果有偷电的行为,那么这个罚款的金额确实是要按照规章制度缴纳的,这几位用户因之前一直用的总表计电,由开发商或村子里安装总表的用户统一收缴电费,后来很可能是开发商因拆迁打算停止用电,所以也就没再和村子里的人们收,可如果要停止用电,是需要到供电局办理手续的。他们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却仍在一直免费用电,这就很可能被怀疑偷电,这几名用户如果对最后的认定有异议,可以拨打我们95598进行投诉,我们会再次经过严格程序进行认定,最终给出一个合理的结果。”(记者 李硕)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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