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吉林长春:眼镜质检合格率仅为七成

2013年10月28日 11:22 来源:吉林日报 参与互动(0)

  为加强流通领域眼镜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在长春市大型商场、部分眼镜专卖店及眼镜批发市场等重点经营场所,对眼镜镜架、遮光太阳镜,开展了商品质量监测。

  本次检测依据QB2457-1999和GB10810.3-2006(太阳镜)和GB/T14214-2003(眼镜架)标准对镜架的耐疲劳指标、镜架外观质量、光透射比、色极限等主要参数进行检验,抽检眼镜产品84个批次,经检测,不合格26个批次,不合格率为31%。其中抽检太阳镜37个批次,8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2%;抽检眼镜架47个批次,18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8%。对此,长春市工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监测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辖区工商分局要对市场上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并依法进行处理。

  长春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眼镜时,应该选择信誉好的大商店和眼镜店,尽量选择表面清晰,有光泽,无划痕、碰伤、腐蚀等毛病的眼镜架。各部件要对称,做工要精致。金属眼镜架有很多焊接点,要检查焊接处是否牢固、利落,选择金属、塑料混合眼镜架时,塑料件装配在金属架上要吻合、牢固和对称。(记者 米韵熹)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