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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医院内乘电梯摔伤 起诉获赔28000元

2013年10月28日 16:40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76岁的董大爷到医院看病,乘电梯时发生意外导致骨折。董大爷的亲属认为医院应对此负责,并提起诉讼索赔。

  去年12月18日的早晨,董大爷和老伴来到北大街一家医院就医。当他们乘坐门诊大楼的电梯行至二楼与三楼中间时,电梯左边的扶手突然停止不动,但脚踏板继续保持上行,导致董大爷失去重心,头朝下摔倒。董大爷被送往医院急诊科,经诊断,摔伤造成董大爷身体右侧第6、10肋骨骨折。随后,董大爷转入医院胸外科住院治疗,住院82天后,董大爷于今年3月18日出院。

  住院期间,董大爷的亲属向医院缴了押金1500元,其余费用均由院方垫付。出院后,董大爷的亲属认为,董大爷摔伤的直接原因是医院门诊大厅电梯故障导致,医院作为电梯的管理者,应对本院患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向医院索赔60100元。但院方认为金额太高,双方多次沟通未果后,董大爷向新城区法院提出诉讼。

  经审理此案的法官调解,董大爷和医院双方达成和解。医院向董大爷一次性支付人民币28000元,其垫付的医疗费19800元自行承担。而法院也将诉讼费1383元减半收取,双方各承担346元。(记者 李卓洋)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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