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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管罚杂志亭”呈现出僵化的管理套路

2013年10月29日 09:24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数家报刊亭,因在门上挂杂志,被城管部门罚款1000元。报刊亭经营业主对此表示不满,城管部门回应称,处罚有据可依。

  业主当然不满了,一是,这门上挂了五六年,没见人来管,现在却要罚款,想不通;二是,生意不好做,一个月顶多赚2000来块,处罚太重了,吃不消。

  可是,城管称有据可依。《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市容环境卫生的通告(南府字〔2013〕4号)》有规定,“在……开放式场地进行经营、作业、展示商品和堆放物品,或者临街店铺经营者跨门槛(窗)经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并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工具。”

  罚的有据,被罚的有理,是哪里出错了呢?要说,报刊亭在自己的门上挂杂志,是一种天然合理的经营手段,多年如此,全国如此,为什么南宁却要禁止?再则,从立法的本义来看,是货物摆放到门槛之外,可能会占用公共空间,影响通行秩序。但是,挂在门上的杂志会不会占用公开空间,会不会影响城市秩序,明眼人一见就明白。

  城管能不明白这个“规定”吗?恐怕不是不懂,是只看到了后面的罚款金额。有个由头,先罚再讲。此为僵化之一。

  再说大一点,政府管理城市,有必要那么整齐划一,面上好看吗?只要不对环境有实质损害,不对他人有利益侵害,有些小商小贩有什么不能存在?一律化、整齐划一的“文革美学”早该抛弃了。此为僵化之二,再者,凭什么政府规定门上挂杂志犯法就犯了法?有合法的立法渠道么?这些,恐怕都是应该说清的事。(殷国安)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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