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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游法给导游带来阵痛 月入过万缩水到3000元

2013年10月29日 10:36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新《旅游法》给导游职业带来阵痛

  月入过万缩水到3000元

  杭州部分“一日游”导游考虑转行

  新《旅游法》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到如今即将满月,其中“不得安排购物,取消自费项目,不得索要小费”的明文规定,带给导游群体巨大的阵痛。记者日前采访中了解到,杭州一些导游目前的收入直接从月入上万跌到月赚3000元都很难的境地。没有提成和奖金,只能靠基本工资度日,不少导游甚至考虑转行。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新《旅游法》出台后,导游的门槛提高很多,同时导游的薪酬体制也将规范起来,靠低价拉客、灰色收入支撑的导游将面临淘汰和转型。

  现象

  新《旅游法》出台,杭城近一成导游考虑改行

  据有关方面的统计,杭州目前在岗导游人数在1.3万人左右。对于导游的分类,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导游领队负责人边建伟告诉记者:“一类是地接导游,主要负责杭州一日游及华东线路的团队。其他还有入境导游、出境导游(领队)和国内全陪等。”

  领队出身,从事旅游业20多年,边建伟对导游行业的发展再熟悉不过了。过去,一些导游与购物点联手,劝导甚至强逼旅客购物,然后从中获取大笔回扣,靠这种不正常手段获取高收入。很长一段时间内,导游的收入问题一直是传说,对导游的评价也是两极分化,能拿多少购物点回扣,对于某些导游来说可能就是他们工作的全部收入。

  “比较优秀的导游年收入在15万到20万元,普通导游年收入在10万元左右。”从事旅游行业多年的黄小姐透露。

  新《旅游法》出台后,不能安排购物点这一条,让不少导游的收入大大缩水。边建伟称:“新法实施没多久,不少导游尤其是地接导游就很难维持生计了,目前辞职改行的没有准确统计数据,据我的估算想改行不干导游的占了将近10%。”

  月入上万到不到3000,地接导游的日子最难过

  一名从事导游职业8年的朱先生告诉记者:“针对新《旅游法》出台,因没有购物点而导致导游收入锐减的说法,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比如对出境游来说,欧洲路线的导游就不会有很大影响,因为欧洲线大多数的购物点都是比较规范的,很多商场除了游客之外,当地市民也是经常去消费的。影响比较大的可能是带东南亚线路的出境导游,比如泰国的一些自费项目,里面猫腻不少,当地一些只针对游客开放的购物点,卖珠宝、木雕等高价产品,这些都容易滋生灰色收入。”

  除了带东南亚线路团队的出境导游收入有明显减少外,收入最受影响当属地接导游。“他们基本全部靠灰色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这些地接导游一般都是以挂靠公司的形式为生存状态,都不是旅行社的正式签约导游,没有基本工资,如果没有了购物回扣,这些导游工作时就只有300元一天的服务费,一个月下来很有可能收入连3000元都不到。”朱先生透露。

  记者了解,新《旅游法》出台,“西湖一日游”的导游接单量少了三四成,这意味着,靠“西湖一日游”生存的地接导游收入一下缩水五成甚至更多。

  在杭州一家旅行社工作7年的某小姐告诉记者:“以前导游的收入由购物佣金(即回扣)、人头费、小费和旅行社出团费组成,好的时候光购物佣金就能突破一万元。”

  影响

  导游薪酬体制将面临变革

  为什么导游的收入会存在月入几千到月入上万这么大的差别?这和导游行业的薪酬一直不完善、不规范有关。

  导游方先生告诉记者:“我做了快10年的导游,目前打算从一线往旅游行政职业转型。导游的工作量相当大,必须有好的体力,有时候还要经得起倒时差。从付出和收入来讲,其实并不一定能让你满意,这也是近几年导游行业入行的人多,能够坚持下来却很少的原因。”

  而不少旅行社负责人都表示:“让旅行社来养一群导游是非常吃力的。”所以,以前有一部分导游以挂靠旅行社形式生存,有单子来了,就跑过来接团,他们没有固定的底薪和养老金等。而另一部分比较优秀的导游则以正常薪酬体制和一些大旅行社签约。

  新《旅游法》实施后,对于这些只是挂靠旅行社的导游,日子就非常难过了,没有正常的薪资保障,又失去了灰色收入。“以后,依赖拿回扣的导游势必定会被慢慢淘汰出去,导游的入行门槛也将会提高。”导游朱先生认为。

  相关人士也指出,在市场机制调节下,导游和旅行社的薪酬机制将在磨合中不断得到完善和规范。

  杭州新世界国旅总经理许敏直言:“这两年导游的就业形势比较严峻,旅游学院都在扩招,淘汰掉一批专业素质低的导游,可以让科班出身的导游有新的发展平台。”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新《旅游法》的影响下,目前,杭州导游的薪酬制度基本都是以底薪加养老金、医疗保险等保障的签约形式,另外还有导游带团的服务费,行业价格基本在300元一天左右。而上海出台的导游服务费要高于杭州,最高可达700元一天。

  同时,边建伟说:“有些拿着导游证的人,本身就不以导游职业为主业,他们平时有其他事可以做,靠低价团生活或是本身业务能力不够的导游,就会被行业淘汰,而以前有人脉的导游可能会开展代购的业务,也有的可能换行去做餐饮服务。”

  不少以“一日游”为主的旅行社考虑转型

  “一个电话,一部电脑、一个传真,就能开个小旅行社了。”从事旅游行业多年的程女士称,在杭州开个小旅行社的门槛并不高。“搞一条‘西湖一日游’线路,以极低的价格吸引游客,中途拉到茶叶店、丝绸店转一圈,钱也就转进来了。想搞所谓精品的路线,就把价格拉高,‘品质’自然也就出来了。做旅游这一行说白了,就完全靠人脉。”

  现在“一日游”不能搭购物点的便车,地接导游的收入受影响不景气了,不少人不愿意干这一行,而那些靠地接旅游产品为主的旅行社在这个节骨眼,有的生计成了问题,有的提前关门了,“活着的”考虑转型也是势在必行。杭州某旅行社负责人称:“现在尽量减少‘一日游’等短线旅游产品,慢慢加入出境旅游产品,转型也并非几日能完成,这个要随公司的发展慢慢进行。”

  不过也有不少旅行社业主保持乐观心态。杭州某旅行社负责人称:“新法出台后,大家都在观望。今年旅游业务下降是普遍的现象,八项规定加上新法出台影响部分旅游产品,但这只是一个过渡时期。我相信旅游是刚性需求,旅游已经成为老百姓生活的一部分了,旅游业只会越走越好,小幅震荡谁都不可避免。”

  ■相关链接

  国家旅游局: 将建立导游最低工资制度

  国家旅游局综合司司长张吉林日前接受采访说,以往很多旅行社都采用临时聘用导游的用工模式。有的甚至是口头协议,导游从业人员获取报酬缺乏正常机制。《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张吉林透露,针对大多数旅行社与导游之间都是短期用工的现实,国家旅游局正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同研究制定相关的格式合同,从而确立导游最低工资制度,保障旅游行业健康发展。(记者 陈晓)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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