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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被告不幸遭遇 原告律师出钱促和解

2013年10月29日 10:55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相互“斗法”是很正常的一幕。但原告律师出于同情被告的不幸遭遇,当庭从自己的钱包里掏出2000元钱给被告,促成了双方的调解成功,这样的情景似乎很少看到。

  30岁的蔡先生来自四川,去年经老乡介绍到北仑一工地打工。一天,一段钢管从高处滑落,正好砸在了正在干活的蔡先生的后背上。腰椎骨折的他当即被工友送到医院救治。

  出院后,蔡先生为工伤赔偿一事,向工程项目的承包公司提出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但公司认为,他们已把活另外承包给了包工头,所以蔡先生和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应由包工头负责赔偿。后经劳动部门仲裁,裁决确认蔡先生和承包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该公司不服,委托一位姓钱的律师向北仑法院提起诉讼。

  在开庭前的调解中,钱律师对蔡先生的不幸遭遇很是同情,但作为一个律师他知道应以委托人的利益为重。“索要工伤赔偿,先要进行工伤鉴定,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必须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诉讼程序,拖延三四年之后再支付赔偿款。如果这样,对你来说是很不利的。”钱律师对蔡先生坦言道。

  蔡先生觉得钱律师的话有道理,同意调解。然而,双方在赔偿的数额上发生了争议。为此,钱律师多次打电话与公司方协商,希望给蔡先生多一些赔偿金。几次商谈后仍相差2000元,双方又都没有退让的意思,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昨天上午法官准备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前钱律师对大家说,他决定自己拿出2000元钱给被告,以促成调解的成功。随后,钱律师从自己的钱包里掏出钱交给了蔡先生。钱律师还向蔡先生保证,公司答应的赔偿金会在三天内付清的,若三天内钱未到账可打电话给他。

  钱律师的这一善举,让蔡先生和现场的所有人顿觉意外。随即,大家纷纷对他表示敬意。(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董怡 北璎)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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