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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将适时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

2013年10月29日 11:12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针对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家庭规模的不断缩小,兰州市政府将适时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和提高范围。10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兰州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兰州市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52.86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6.44%,其中城市老年人35.98万人,农村老年人16.88万人,空巢老人11.32万人。报告提出,市政府将结合兰州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在近年来先后投入1150万元用于老年公寓建设、投入2074万元用于市社会福利院“三无”老人住宿区改扩建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老龄事业的资金投入。同时,加快养老设施建设,突出探索公办民营和民办公助的养老服务运营模式,尤其对民办养老机构从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报告提出,我市还将积极扩大老年人优待范围和标准,设立困难老年人救助基金制度,适时提高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和范围,继续实行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范围。(记者 方言)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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