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渐兴“家庭农场” 首批55个在工商部门注册
中新社吉林10月29日电 (记者 苍雁)吉林初冬的清晨,薄霜早已凝结在黑土地上。奚凯军在第一缕阳光未照射之前,便开始在家中的工厂忙碌起来。这个季节,他需要和工人们一起加工稻米。
距奚凯军家不足千米,就是他和女儿承包的土地。如今他有了个新身份——家庭农场主。
“我们承包了50公顷土地,种植有机黑香稻,注册资金13万元(人民币),但固定资产已经有500万元了。”45岁的奚凯军是吉林省舒兰市朝阳镇合兴村的农民,他和她24岁的女儿都出生在这个小村庄。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培育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这是“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家庭农场”是指以本地农民家庭,一般为夫妻二人,或者子女等二三人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农、林、牧、渔等为劳动对象,从事商品化生产的经济实体。
奚凯军是当地首批家庭农场主之一。“我负责生产和技术,我女儿负责销售和原材料采购,分工很明确。”奚凯军说,他们的家庭农场专门种植有机黑香稻,通过政府的信息平台,销售情况很好。
作为中国最大的商品粮调出省份,如今在吉林省,和奚凯军一样家庭农场主越来越多。今年10月,舒兰市首批55个家庭农场在工商部门注册。
“吉林省中西部土地很平坦,非常适合开展规模化种植养殖活动,作为中国的农业大省,家庭农场的模式对吉林省的农业发展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专家鞠志新说,这种新的形式会激发很多生产力,同时使农民获得更大收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