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加大排污企业监督 企业超标排放最高罚10万
2013年10月29日 15:10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0)
10月28日,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今年冬天沈阳市将对排污企业实施重点监督。
排污企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将被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擅自拆除、闲置、破坏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系统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朱勤)
【编辑:柳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