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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酒没增感情反酿灾祸 男子被人打成八级伤残

2013年11月04日 13:10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敬酒没敬出感情,反而惹出灾祸。日前,集美法院对一起酒后故意伤害案件的4名被告人依法做出刑事判决。

  今年2月的一天凌晨,陈某与郭某等人在集美一KTV包厢内饮酒唱歌,其间,两人互相敬酒,却发生口角,还动起手来。被劝开后,陈某又拿着木棍返回现场,因对方人数较多,陈某逃往KTV附近的小巷子,郭某则继续追打,双方再次扭打在一起。陈某的亲戚林某福、林某光出来帮忙,也参与了斗殴。

  经法医鉴定,郭某头部受重伤,致八级伤残,陈某眼部受轻伤,林某福受轻微伤。案发后,陈某、林某福、林某光被刑拘。

  今年8月和10月,集美检察院分别向集美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上述四人互殴,均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郭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陈某赔偿经济损失。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集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郭某对引发本案具有一定过错,郭某、陈某、林某光均能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节,林某福亦能自愿认罪,双方达成协议并取得谅解,据此,依照刑法规定,对四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3年不等的刑罚,均适用缓刑。(记者 应洁 通讯员 集法宣)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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