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救助社会贫困家庭需长效社会机制
我们更渴望有一种长效的社会机制,让每一个该救助的人都能够得到救助
青海龙凤胎遭弃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11月2日,青海省副省长马顺清作出批示,要求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免除费用,省残联予以帮助。与此同时,市民政局、市残联均表示,会给予龙凤胎家庭一定的救助和帮扶。(11月3日《西宁晚报》)
这对龙凤胎可谓因祸得福,副省长一批示,有关部门就紧急行动起来,不但医院免除了他们的治疗费用,而且市残联还决定将来为他们的父母提供无偿培训,拥有劳动技能后,解决其就业问题,力所能及地对这个家庭给予帮扶。
悲剧变成了喜剧,我们为这一家人高兴。欣喜过后,疑虑随之而来,其他和这个家庭情况类似的困难户有没有这样的运气,在走投无路时能够被媒体报道,被副省长批示,困难被有关部门下大力气解决,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不是每个家庭的困难都能够引起副省长的注意,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于领导批示,不是正常途径。 患病儿童被遗弃事情一再发生,说明我们的机制还不够健全。从某种意义上讲,两个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生了一对患有重病的龙凤胎却不得不遗弃,也证明了一些部门的失职。我们其实更愿意看到,民政局等部门看到报道之后闻风而动,及时做出救助措施。这跟领导批示之后再行动相比,社会意义要好得多。
曾有媒体报道,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研究测算,政府投入1380亿元即可解决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再投入650亿元就可以解决全民大病的支出风险。数额虽然大,但这并不是一个负担不起的天文数字。
因此,领导的批示固然重要,固然能够解决一些棘手的问题,但如果总是靠领导批示才能解决问题,只会让人更依赖权力。改善和保障民生,让社会良性运转,我们更渴望有一种长效的社会机制,让每一个该救助的人都能够得到救助,使一个家庭不至于因为某个成员得了重病而一蹶不振。(刘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