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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互联网不是假冒法外之地

2013年11月04日 14:11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自从琼中绿橙以优良品质打出品牌效应后,“李鬼绿橙”向来屡禁不止,仿冒的手段更是层出不穷。近日,记者在微博、淘宝等平台上也发现了“李鬼绿橙”的踪迹。(详见10月30日本报A08版)

  琼中绿橙未采摘,市场上却已经有商户销售“正宗琼中绿橙”,这样的咄咄怪事已非一次两次、一年两年了。为维护琼中绿橙的品牌形象,确保消费者权益,琼中有关部门自去年启用19位数字追溯码系统严防“李鬼”外,今年又启动了二维码标签技术助农防范。而随着数码技术在农业产运销领域的逐步推广应用,不仅农产品生产者的“酒香巷子深”难题得以缓解,农产品的质量监控、区域开发和保护等问题也得到了改善。

  遗憾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当农户们欣喜地分享着科技带来的实惠并展望着创新营造的更广阔的价值空间的时候,却有一些人迷失在了孔方兄的魅影中。他们为了一己之私利,无视他人的正当利益和市场的正常秩序,践踏商业道德,挑衅法律权威,在传统销售领域兴风作浪还不算,更把觊觎的目光盯上了微博、淘宝,把贪婪的双手伸向了互联网世界。而且,由于运营商在自身监管方面的漏洞、消费者在网络消费时的警惕性不高等因素,“李鬼”们在“智慧时代”的小日子过得还不赖呢。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微博、淘宝也不是法外之所。对于严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乃至《刑法》等均有明文规定,而对于借助网络和电子商务技术日益猖獗的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相关部门也已进行过一些打击,如2011年“淘宝网第一案”的主犯就因在淘宝网上销售假冒名牌商品非法牟利数百万元领刑5年。不过,法官们也提醒说,目前,网购已成为假冒产品流通的新渠道,亟需加强监管。

  那么,如何应对这股借网售假的歪风?依笔者看,除了各网络购物平台、宣传平台要在对这些行为持严禁态度的基础上,加强监管堵漏洞外,各执法部门也需与时俱进地用科技武装自己,对这些“智慧违法”出快拳、出重拳。同时,相关部门、相关企业、相关人员也要大力重视并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让良币驱逐劣币,正本清源。如此,互联网也才会回归智慧工具、智慧平台的本质,又好又快地为社会的发展服务,为经济的腾飞助力。( 正言)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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