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有些“财路”就该断
2013年11月05日 10:57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从上到下正风肃纪,一些单位实物、奖金不发了,福利、补贴取消了,一些提着大包小包、登门送礼的身影不见了。有人感叹“财路”断了,很有些痛惜的味道。但笔者以为,有些“财路”就该断。
逢年过节,甚至平常日子,一些单位、部门会想出各种办法发钱、发物,至于这些钱物的来路,也是五花八门,大多并不符合规定,甚至明显违法。譬如所谓的“小金库”、回扣、交际费、公关费等,表面上是以单位、部门名义设立或者收取的,但最终落入了少数人的腰包。至于有些人,因为手中有点权,要么有人给自己送这送那,要么利用职务便利,千方百计找生财的“路子”,把公家的钱往自己口袋里装,有些早已成了“公开的秘密”。显而易见,这些都是不义之财、不法之财。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就是说,爱财没错,但合法收入才行,“财路”必须正规。一些人、一些单位和部门的“财路”,说白了就是歪门邪道。这样的“发财”者,是不可能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的。所以,这类“财路”断了,不仅有益于民众和社会,对有些人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大量事实证明,此类“财路”往往是迷魂路、不归路。
当然,要切断这类“财路”,仅靠个人、单位、部门的自我觉悟是不够的,必须有制度和法治的保证。否则,很容易死灰复燃。(牧 野)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