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禁对天然泉水进行异地灌装
2013年11月05日 14:26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0)
市场上,山泉水与纯净水、矿泉水三分天下。那么,怎样才算健康且能安全饮用的山泉水?饮用天然山泉水的生产、检验和销售怎样才算规范?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获悉一个好消息,广西首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天然泉水》通过专家审查,今后市民将有望喝上更健康安全的天然泉水。
据了解,该标准的前身为2004年发布实施的广西地方标准《瓶装饮用天然泉水》,旧标准实施近10年来,对规范我区瓶装饮用天然泉水生产经营、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等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广西饮用天然泉水产品工艺不断优化,饮用天然泉水企业数量从2004年以前的6家增加到去年的73家,增长了82.2%。为适应不断提高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我区饮用天然泉水管理、生产的需要,相关部门在进行大量资料收集、深入饮用水生产厂家考察调研后起草了本标准。日前,新标准通过了自治区卫生厅组织的相关部门和专家的评审。
记者看到,该标准规定了饮用天然泉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其中还明确规定“禁止用容器将原水运至异地进行灌装”。
据悉,此前山泉水在国家相关标准中未能“单列”,因而缺失行业规范,频发检测风波。该标准的通过,标志着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作修订走上正常轨道,对进一步给广西食品行业发展保驾护航有着重要的意义。(记者 蓝彬彬)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