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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明年起将执行国家统一新农合筹资政策

2013年11月05日 15:02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从明年起,我省将执行国家统一新农合筹资政策,2014、2015年度的新农合个人缴费确定为70元/年,2016年度确定为90元/年。据悉,目前全省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50元/年。

  据介绍,我省将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好个人缴费困难,对农村五保对象、六十年代初退职老职工个人缴纳参合费用按照标准予以全额资助参合;对农村低保等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群众,2014年、2015年按人均不低于30元,2016年按人均不低于35元的标准资助参合;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遭受自然灾害和遭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人群,按每人不低于10元/年的标准给予资助。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地要进一步优化统筹补偿方案,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推动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控制报销目录外的药品、检查、耗材费用,进一步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补偿比间的差距,使参合农民更大受益;推进重大疾病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病种的重大疾病保障工作,确保患者既看得起大病,又看得好大病。(本报记者 常青)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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