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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警察到底该怎样用枪

2013年11月05日 16:02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据人民网报道,10月28日广西平南县大鹏镇一民警胡某酒后在该镇某米粉店购买食品时,开枪将女店主吴某及其丈夫打伤,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日前,“警察开枪打人”恶性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公安部五条禁令中第一与第二条更明令“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民警胡某却和当地警察聚众饮酒,酩酊大醉后光着膀子提枪上街,枪杀平民。悲剧的发生,足见警察枪支使用、管理的混乱,对警用枪支进行严格管理刻不容缓,对持枪警察必须定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性格和行为分析,进一步提高警察佩枪的门槛。

  近年来,警察枪杀平民的新闻时有发生,有些是一时冲动,有些是酒醉乱射,佩枪被抢被偷也不再是电视剧剧情。一些人却仍认为应放宽警用佩枪管理,震慑犯罪。然而,以暴易暴,不知其非兮。对于那些胆小如鼠的歹徒,一声怒吼就足以吓得其屁滚尿流,一个电棍就足以震慑犯罪行为发生。在文明社会里,对于一些不要命的歹徒,谈判技巧和心理战术显然要比枪支震慑和威吓有用得多。今天,我们更需要反思,在公民社会里,警察功能和警察处置事情的方法和准则是怎样的?(东林)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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