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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父亲索钱未果 砍毁家中财物称要烧警车

2013年11月05日 16:21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男子陈某林因在父亲那拿不到钱,便砍坏家中财物,还威胁不给钱就烧警车。美兰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林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3年6月14日13时许,陈某林因向父亲陈某某要钱未果,便用刀将家中的大门、电视机及音响等物品砍坏,陈某某见状便打电话报警。接警后,海口市公安局新江派出所民警驾驶两辆警车到达陈某林家门前,陈某林不听民警的警告并逃离案发现场。在民警搜寻陈某林时,陈某林又跑回家中,持刀和锄头对两辆警车砍砸。接着,陈某林又打电话向其母亲索要3000元,并威胁说不给钱就将两辆警车烧了。当陈某林从家中取出煤油瓶并将煤油洒在其中一辆警车上企图点燃警车时,被赶回现场的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被毁坏的物品价值13658元。(记者谈星余)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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