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直机关“红头文件”公布才有效
2013年11月11日 11:22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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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6日,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山西省道路客运企业道路交通安全“黑名单”制度》在省政府法制网站正式对外公布,这意味着该《制度》即将施行。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今年网站共公布41条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山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员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等。
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是各地方政府、政府部门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制定机关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缺乏统一的程序规范,现实生活中,红头文件违法、打架的现象屡屡出现,直接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2006年10月起生效的《山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省人民政府公报和省政府法制网站公布,未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视为无效。(李晶)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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