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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消防队开车救猫引争议 评论称因职能未界定

2013年11月15日 13:3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江苏扬州一位居民心爱的波斯猫爬到一棵约20米高的树上,下不来了。主人心急如焚,无奈之下只好找消防队帮忙。接到报警之后,扬州消防部门将一辆22米登高平台车开至现场即刻开始“救猫行动”。消防车救猫,是不是浪费纳税人的钱,是不是滥用公共资源,引起了网友的争议。(11月14日《现代快报》)

  此事众说纷纭,其内核归结起来,无非只有一个,也即特定的公共职能机构,是否可以以“为民众更好生活”为由,而展开超越本职的行动?如果可以,那么这种“跨界”,控制在多大程度内,才是合理的?消防部门固然没有“救猫”的义务,可若果真这么做了,又似乎是件价值正确的事情。当然,不少人斥之“滥用公共资源”,这着实是一种极理性的评判;可现实中更多的人,却难免显得更为感性和情绪化。

  逻辑起点迥异,而后滋生分歧与争吵,也就在所难免了。“程序至上”论者认为,公共职能机构履职,理当局限在“法定责任”范围之内。任何越界,都是对资源和职权的双重滥用;与之相较,另一些观点,则显得温和、人道许多。比如,很多人搬出“结果至上”说:既然救猫是善事一件,何必拘泥于那些僵化的条条框框?更有人宣称“一切生命皆平等”,一派滥爱情绪的渲染下,“消防队救猫”事件,又俨然裹上了一层大爱的神圣光环……

  各方就此事迥异的发声,到底谁对谁错,其实很难说清。因为,一个健全的社会,固然有赖于刚性规则的维系。却也离不开那些临时的变通,以及人文精神的闪耀……说到底,在此间不少公共部门的角色,仍未精准定位和准确表述。诸如“有困难找警察”一类的口号,给予了太多大而无当的允诺,民众因此产生某些出格离谱的期待,也就不足为奇了。

  救猫事件,之所以激起轮番热议,本质上还在于,在一个分工不清、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错乱纠缠的社会内,公职部门并不真正确定,该做的与不该做的,能做的与不能做的!(蒋璟璟)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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