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妻子多次要求房产加名遭拒 状告丈夫获胜诉

2013年11月22日 10:0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张先生与王女士是一对夫妻,结婚前张先生在北京购买了一套房屋,妻子王女士要求加名被拒后,将丈夫起诉,请求确认房屋归两人共同所有。昨天记者获悉,昌平法院判决支持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王女士说,2002年5月,两人共同购买了一套房,房屋总价30余万,首付款6万元,其中王女士出资4万元,张先生出资2万元,房屋装修也是由王女士家出资完成。由于当时王女士十分相信张先生,因此购房合同及房屋产权证上都只写了张先生一个人的名字,而王女士多次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都被拒绝。后来张先生给王女士写了一份声明,上面写明房子是两人共同购买,为两人共同所有。

  张先生说,买房款都是他出的,王女士支付的6万元是装修款。对于王女士所说的声明,张先生表示自己签名时并没有王女士所说的内容。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房屋是婚前登记于张先生个人名下,但婚后双方共同偿还部分房屋贷款,且王女士与张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了协议。因此,法院判决房屋为王女士与张先生共同所有。(记者 孙思娅)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