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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晚报:喷涂“严禁公车私用”更需问责给力

2013年11月22日 10:30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认证为“丽江市永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的网友@边屯丽影发布了一组照片,引起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广泛关注,内容是当地喷涂了含“严禁公车私用”字样和监督电话的公务车照片。(11月21日《 南方都市报》)

  公车私用很凶猛。据国家发改委调研报告显示,公车使用有三个“三分之一”,即车辆公用三分之一,领导及家属私用三分之一,司机使用三分之一。中央乃至地方新闻媒体曾多次曝光公车接送孩子上学,造成学校门口大塞车,以及婚丧嫁娶使用公车成风的现象。但公车私用仍然在“暗潮涌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公车喷涂上“严禁公车私用”字样,方便公众监督,有着积极的意义,值得肯定。然而,公车喷涂上“严禁公车私用”字样,不是万事大吉,也不是给个监督电话就算完事了,如果问责不给力,处罚不透明,恐怕依然达不到禁止公车私用的目的。

  说到监督公车私用,我们不得不说到广州的“区伯”。在广州,被称为“全国监督公车私用第一人”的区伯几乎家喻户晓。他前后五次因监督公车被打,母亲住处被撒冥币,电话骚扰和恐吓更如同家常便饭,网络上甚至出现了“反区伯联盟”,不断爆料他骗取低保、有精神病史、曾坐过5年牢、背后有团队推手……

  监督公车私用的8年来,区伯保存着所有拍摄的视频,除了手机里的一小部分,其余都存在4个U盘里。区伯觉得自己拍摄的都是公车,“没有搞错过”。可却只有10%左右的举报最终确认为公车私用,有些甚至根本就没有受到处罚。因此,现在的区伯感觉到“一路走来,感觉还是太孤单”。区伯为何感受到孤单?毫无疑问,是因为那些公车私用者仍然安然无恙;是因为公车私用现象没有减弱,更因为得不到监管部门的热烈“呼应”。

  有网友建议字再大些,位置再靠前些,更有网友质疑,“按道理应该是市里监督县里,如果举报县长的车,但找县纪委,恐怕没什么效力”。字体小了,还是小事,最关键的问题是,当举报了公车私用之后,是否相关责任人会受到惩罚,是否会给举报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区伯那么用心举报公车私用,却没有看到可喜的回报,我们只是打个电话举报,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其实,早在2005年,丽江曾对公务用车贴标签,但实行一段时间后调查发现,有的车辆故意遮挡标志。由于施行效果不好,最终不了了之。如果问责到位,又怎么会推行不下去?虽然这次也表明,凡不按规定喷印标志的、故意涂抹标志、擅自毁坏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予以问责,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予以党政纪处分。但这并不等于就能够执行下去。举报有效、问责有力,没有这两个举措,即便将公车全身都喷涂上“严禁公车私用”字样又如何,那些公检法的公车难道还不够明显吗?可照样有公车私用。(滨兵)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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