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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中江高速房地产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公示

2013年11月22日 11:2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广中江高速房地产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公示

  昨日,市国土局公布了广中江高速公路项目房地产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广中江高速途经的古镇、小榄、东凤、南头、黄圃五镇纳入征收补偿范围。方案显示,被征收房地产属个人住宅性质的可选择货币补偿和拆迁安置地补偿两种方式。

  据悉,不选择拆迁安置地的,在《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交通基础设施及公益性建设项目征地补偿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规定的补偿标准基础上由经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后一并作价补偿;而对于选择拆迁安置地补偿的,将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合法用地面积按1∶1比例补偿安置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价值在指导意见规定的补偿标准基础上经由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确定被征收人安置地具体位置的方法另行公示。

  另外,属个人住宅、商铺性质的房地产,由征收人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电话、水电、电视线路等设施的搬迁费,其中住宅每户3000元,商铺每户6000元。

  公示称,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完毕的,每户将奖励30000元。

  据介绍,广中江高速公路是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位于珠三角地区的江门市、中山市、佛山市和广州市境内。广中江高速由江番段和江珠北延线段组成,两路在顺德区均安镇天连村成“十字”交叉。该项目作为珠三角高速公路网重要的加密线,将在江门市北部地区、佛山市南部地区以及中山市北部地区、广州市南部地区形成一条快速通道。路线全长66km,其中江门段28km,中山段29km,顺德段8km,番禺段约1km。总投资151亿元。

  广中江高速公路于2010年12月开工建设,其中中山段已于2013年6月开工建设。 (记者 秦松 齐华伟)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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