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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信访和司法还是各归其位好

2013年11月22日 13:0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21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推进会。这标志着我省检察机关正式启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从现实情况来看,信访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少群众“信访不信法”。尽管按照信访条例,涉法涉诉类信访并不属于普通信访受理范围,但由于信访周期短,许多人都把这类问题带到政府部门要求解决,给信访部门带来了巨大压力。由此也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本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却要政府开药方。且不说信访部门的接访人是否个个精通法律,行政力量的过度介入也影响了司法权威的树立。

  实际上,几年前就有地方对此进行过探索,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分析来看,可能因为一些地方政府迫于信访考核的压力,即便接到涉法涉诉类信访,也想办法协调,导致这部分上访者对政府寄予的希望越来越大,盼望信访成为“包治百病”的药方。更大的原因可能源自司法系统本身,这些年,不少地方出现了徇私枉法、冤假错案等现象,让不少人对走司法途径产生不信任。

  对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部署,确定要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21日的会议上,多位分管此项工作的副检察长表示“压力很大”。但是,这种压力也应该成为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的动力。

  明确了要纳入法治轨道,就是明确了责任由谁承担;既然有责任,就要把事情处理得“漂亮”。这不仅仅指信访案件处理得让人满意,更重要的是在前期的工作中提高水平,公正执法,这才能从根源上降低涉法涉诉信访的数量。而这,正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目前,全国性的改革意见即将出台,我省检察系统也开始积极行动准备工作。群众期待,中央的改革决定能够在我省落地开花,促进法治中国的建设,更好地发挥信访制度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的作用。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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