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处于超低生育水平 10年少生2200万人
2013年11月22日 14:31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0)
自1973年我省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统计显示,我省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由1980年的14.1‰和8.7‰,分别下降到2012年的6.15‰和-0.39‰;妇女总和生育率长期稳定在1.0水平,处于超低生育水平。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从全国来看,辽宁人口形势转变进程早于全国10年。
40年来,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我省少生了2200万人,大大减轻了人口过快增长对资源环境带来的压力。如果没实行计划生育,全省人均耕地、粮食、森林、水资源、能源等可能比目前减少20%以上。
人口规模的相对减少,减轻了对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压力,对促进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目前,我省人类发展指数上升到0.835,高于全国0.699的平均水平。我省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95年,比1980年提高近6年。人均预期寿命75.6岁,提高近6岁。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人口总抚养比由1978年的68.5%下降到目前的29.7%,“人口红利”凸现,为经济增长创造了近40年的“人口红利”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5%。(记者 朱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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