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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铁腕治污就是要敢于动真碰硬

2013年11月22日 16:00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11月20日本报“治污治堵曝光台”栏目刊发《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因治污不力受通报》一文,21日兰州日报记者从我市相关部门又了解到,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私自涂改运行记录,擅自停用除尘设施,继续顶风违法排污上了《兰州日报》“治污治堵曝光台”。

  11月18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组成督察组对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11月14日至18日期间未按冬防方案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厂区内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存在煤炭自燃现象。督察组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时隔1天,督察组11月20日对该企业再次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仍然未引起足够重视,日常管理依旧混乱,脱硫效率无法达到其设计值,存在不正常运行现象;2台锅炉运行正常,但降低供热负荷,并擅自停运电除尘设备。据当地供热片区市民反映,该区域供热质量明显下降。另外,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私自涂改电除岗位记录数据。

  其实,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这种违法违规现象,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并不是个例。部分国企、央企总觉得自己比其他企业在社会地位上高出一头,有意无意地想搞出一些特殊化来,认为地方政府不敢或不会认真监督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即使被查出,多半也是“内部解决”。而我们的一些相关政府部门,确实也存在着同样的想法,觉得国企是自家孩子,习惯于关起门来解决问题,甚至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正是这种想法,也损害了政府的权威性、公信力,导致执法出现灰色地带,损害法律的公正。

  从督察组发现的问题看,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并非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属于违法,否则就不会私自涂改运行记录。更为严重的是,在前一日被督察组查出问题后,不仅没有及时进行整改,反而继续其排污行为,并且试图加以掩盖。为什么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还要明知故犯?关键一个原因还是把企业的个体利益当成了唯一的利益,为谋私利而知法犯法。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谋求盈利,乃至追求利润最大化,这没有什么不对,但企业的经营首先要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突破了法律底线就必须给予相应惩处。更何况身为国企,社会责任感本应比普通企业要求更高。而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背离了这些要求,不仅违法违规排污,而且还降低供热负荷,完全无视社会责任和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样的企业,怎么能不加以铁腕惩治呢?

  对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违规排污行为,督察组已责令其立即整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环保部门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高限处罚,必要时司法介入。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恐怕没有想到会遭到如此严重的惩处,恐怕没有想到市政府在治污问题上会如此强硬,铁腕治污的雷霆手段会着实打在自己的屁股上。同样,这个案例也提醒那些治污不力企业,不要对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法规置若罔闻,不要对政府治理污染的决心和手段抱有网开一面的幻想。治理污染,还兰州市民一个蓝天碧水的环境,是兰州市最大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一年多来采取的铁腕治污措施和取得的明显成效,都彰显着市委市政府在治污问题上的坚强决心。对企业而言,能力越大则责任越大,只有把企业的发展主动接轨转型跨越的要求之下,融入建设生态文明的大框架里,认真履行承诺,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才能真正获得可持续发展。(徐晓兵)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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