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在面馆携狗同桌吃饭 食客反感店家称不好阻止

2013年11月27日 09:20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男子在面馆携狗同桌吃饭食客反感店家称不好阻止

  前天中午,市民徐先生在南京江宁路一面馆就餐,发现对面桌子上有3人用餐,其中一位顾客手上抱着一条狗,狗主人还将碗内猪肝放在桌子上,让狗嘴舔食。“无论是从卫生的角度,还是从礼仪的角度,这样做都不妥当,影响食欲!”徐先生说道。

  市民抱怨>>>

  吃饭遇上“人狗同桌”

  据徐先生介绍,这家面馆是他平时经常去光顾的,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当时他正吃面,猛地看见3个男子坐在他对面不远处,其中一男子把随身携带的一只宠物狗抱上桌子,等面上桌后,他自己稀里呼噜地吃了起来,旁边的狗狗眼巴巴地看着有点馋,男子于是挑出自己碗里的几块猪肝放在桌子上,狗狗一见顿时埋头大吃,那样子弄得徐先生顿时没了胃口,一碗面条吃了一半就匆匆出来了。

  记者调查>>>

  食客多反感,店家又不好阻止

  扬子晚报记者昨天随机走访了新街口管家桥附近几家中小餐馆,一些店家称,遇到这种事情真的很为难。一位姓方的面馆老板说,现在养狗的人多了,他们本来就是小本经营,经常光顾的多为附近居民老客,他们带着宠物狗进店,作为店主真的不好说什么。毕竟大家又是邻居又是老客的。

  但对此,很多食客有意见,一位女食客坦言,其实自己也很喜欢狗狗,但餐馆毕竟是公共场所,据《南京市犬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指出: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禁养区和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遛犬的区域以及限养区内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商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医院、图书馆、展览馆、影剧院等公共场所。

  市民朱女士平常最喜欢进小吃店,不过作为在新街口上班的白领,她更愿意选择一些环境整洁、卫生的餐馆,不过她表示,自己在吃饭的时候是不习惯有毛茸茸的小动物在腿脚下钻来钻去的,况且这样的情况也不符合餐饮卫生要求。因此一旦发现有饲养宠物狗的餐馆,这家店会立刻进入她的“黑名单”。

  专家建议>>>

  店家应适当制止,或设立专门区域

  那么,在餐馆里,宠物狗上桌吃饭的行为,究竟该如何避免呢?南京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张纯主任认为,从表面上看,这些爱狗人士大庭广众之下与狗同桌,是出于爱护动物,对狗狗尊重,但他们恰恰只顾自己的感受,却忽略了别的食客。其次,对于一些人而言,甚至还有“宠物恐惧症”,因此在公共场合,养宠物的主人最好不要只图自己痛快。

  对于餐馆经营者来说,顾客虽然是上帝,但餐馆也同时肩负着维护公共食品安全的责任,对于“人狗同桌”这种另类行为,应采取适当的方法制止。实在不行的话,餐馆也可以安排一个墙角,给这些特殊食客,以相对隔离公众就餐区域。只有对个别顾客的“非分要求”,勇敢地说“不”,才能赢得更多的回头客。(通讯员 徐福庚 扬子晚报记者 范晓林 文/摄)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