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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出台

2013年11月27日 13:10 来源:重庆日报 参与互动(0)

  2014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于11月26日公布,分别是一档全年缴费1702.2元,二档全年缴费3744.84元。

  据了解,明年的缴费标准是按照2012年度城镇非私营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5392元)的75%作为缴费基数来确定的,75%这一缴费比例与去年持平。适合于这种参保方式的人群主要是灵活就业、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单位退休人员,目前全市有超过60万人。

  该负责人提醒,为确保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作顺利进行和按时享受医保待遇,请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在2014年1月10日前,及时到代扣代缴银行足额存款,以利于银行代扣代缴。如未及时足额存款或扣款不成功,可在2014年3月底以前到参保地的医保中心或所在街道社保所办理补缴手续,均不会影响待遇享受。

  但若超过2014年3月底再办理补缴,则要在本人缴费成功之月起的第13个月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记者 文晶 实习生 刘俊杨)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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