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日报:讹与没讹让事实说话
婆婆摔倒,小孩是撞是扶?
达州城区,蒋婆婆摔倒在地,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婆婆摔倒后,手里死死抓住一位9岁小朋友的手。小朋友家人表示,孩子当时是去搀扶老人;蒋婆婆则称是3个小孩将自己撞倒。(11月25日《成都商报》)
两不相让,成了孩儿说孩儿有理,婆说婆有理。如果是小孩撞倒婆婆,理就在婆婆一边;若是小孩当时是去搀扶婆婆,婆婆便是睁眼说瞎话,意在讹人。讹与没讹,还原事实,让事实说话,才能说得清楚。
是不是小孩撞的,现在还没有完全说清。3个小孩都说是婆婆讹他们,且还有3个目击证人。另外,婆婆先说自己是去倒垃圾的,可是在离她家更近的地方就有几个垃圾桶,她为什么舍近求远,自己也没个合理性解释。如果证人作伪证也有可能,老人说谎也完全可能。
人都会趋利避害,这是人的本性。当法律执行过程中缺乏公正性,一些人从现实中发现谎言和狡诈会受利,诚实善良会受害,人自然就会变坏。另一方面,现实生活中正义和良知的成本太高了,为了规避这种成本,趋利避害式的撒谎就成为了必然,成了瞎话张嘴就来,到最后自己也相信那些瞎话是真的了。
依照法律程序,应是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婆婆要说孩子撞倒她,不是不可以,但要承担举证的责任,不能仅凭口诉,一味地赌咒发誓。小孩的父母也应赶紧走法律程序,譬如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名誉受损赔偿等。双方都信誓旦旦,但必有一边是真话,一边是假言。让事实说话,就是看看到底谁在撒谎,到底是坏人变老了,还是小孩变坏了。
把事实调查清楚,让事实说话,对社会对当事双方来讲,都是一种大善。社会需要正义,做人需要原则,不管是谁违背了道德良心,在朗朗白日下说谎,都逃不脱法律的惩罚、社会的谴责。如果不能让事实说话,还是一笔糊涂账,分不清是非,找不出好赖,让诚信品质源源不断地在人心流失,那么只会让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善行远离社会人群,让更多的好人在他人危难关头望而却步,不愿不敢施以援手。(今 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