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低保边缘群体有望纳入法律援助对象
2013年11月29日 13:59 来源:重庆日报 参与互动(0)
11月28日,《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将重庆数十万低保边缘群体,纳入援助对象。
所谓低保边缘群体,就是家庭收入介于低保标准到2倍低保标准之间。实际生活中,低保边缘群体的群众遭遇了家庭突发事件,也很困难。
据了解,现行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针对低保群众实施。修订草案则规定,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其经济困难标准为: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以内执行。
遇到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修订草案规定了十种类型: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待遇的;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赔偿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市政府规定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其他情形。(记者 杨冰)
【编辑:白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