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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涨水价须同步实施阶梯水价

2013年12月07日 14:4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将在近日下发有关规范阶梯水价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阶梯水价。羊城晚报记者6日从广东省物价局了解到,从去年10月开始,广东有关部门就规定“今后各市、县城区要在水价调整时同步实行阶梯式水价,不得出台只提高水价而不实施计价方式改革的方案”。但广东下一步如何推行阶梯水价,待国家出台统一文件后予以明确。

  经广东省物价局的初步统计,目前全省已有17个地级以上市和9个县城(含原市、县改制的单独定价市辖区)率先实行阶梯水价,位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前列。尚未实施阶梯水价的有4个地级市城区和63个县城。

  以广州为例,2013年实施阶梯水价之后,据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的统计,2013年的户均水量比2012年大概节省了8%-10%。

  广州市民李先生今年66岁,他从退休起就记录家里的水电等开销,他发现,实施阶梯水价后水费还真减少了。他拿出2012年10-12月的水费单,没实施阶梯水价前,两个月的水费加上污水处理费共80.91元。到了2013年1-2月份,水费降至55.8元。主要是家里人有了节约用水的意识,比如接下未热的洗澡水用以浇花和冲厕所。

  全省范围内,广东人均综合用水量也从2012年的483立方米下降到2013年的428立方米,下降了11%。

  至于广东接下来是否会全面推行阶梯水价?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有待国家出台统一文件后予以明确。”记者许悦报道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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