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小区近两月无法正常取暖 取暖基本靠太阳
供暖岂可企业扯皮百姓挨冻
寒冬时节,青海西宁某小区5300余户业主中一些居民近两月无法正常取暖,在室内也得穿羽绒服、棉衣,小区内幼儿园400名孩子中近100人缺勤,正常教学受到很大影响。
按照惯例,10月15日当地就进入集中供暖期,尽管政府部门多次开会协调,但相关企业一直互相“踢皮球”,对群众反映的取暖问题不认真整改,致使一些群众挨冻至今,取暖基本靠太阳。这一事件背后所掩藏的深层次原因是:
首先,由于地下管网复杂,加上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物业公司和供暖公司互相推诿、扯皮,“稀释”自己的责任,但都以各种理由在“拖”字上做足了文章:第一周理由是主管道爆破了;第二周是进回水管道接反了;第三周是二期管网待翻修;第四周是要增加板式换热器;现在则是需换上强制循环泵。两家公司到底是谁的责任,由于缺乏技术支撑、权威数据,责任认定竟成了“死结”。
其次,从法律角度讲,小区居民是暖气消费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走法律程序进行索赔。地方政府也应有更大作为,甚至可采取强制手段和措施,为什么这么不“给力”?地方政府工作人员这样“倒苦水”:供暖公司是中央企业,物业公司是当地纳税大户,谁都得罪不起,就只好做“好好先生”,协调两家企业重视解决问题。
第三,群众取暖是民生大事,西宁市政府和青海省政府相关领导有批示,最后都被推到找最基层的辖区管委会。但办事效能低下、工作作风浮滑,该小区供暖问题可能久拖烂尾。
此事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相关部门的工作效能与群众期望还存在明显差距。制约效能提升的一大“短板”,是对有关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监督乏力,缺乏“刚性”的责任追究机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能力,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落实这一精神,就要求在出现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路等突发性问题时,各承办单位必须立即启动办事程序,严格时限,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决不允许“踢皮球”。
小区供暖问题,到底是哪方责任,可请群众适度参与的第三方机构介入评估,一旦认定了就追究责任,并强化督办,公布办事程序、办事期限以及延期处罚的办法和标准。相关部门宜以实际行动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文/何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