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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31家市直单位今年公务接待费下降超七成

2013年12月09日 11:00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编者按

  针对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党政机关奢侈浪费现象,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并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我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出台系列配套措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本报今日起推出“深圳:厉行节约在行动”专栏,对我市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经验进行梳理,以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坚决遏制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返潮。

  “市领导也到我们这儿接待客人,这种现象现在挺常见的。”日前,记者在市委大院后面的机关食堂采访时,一位工作人员说起重要公务接待移师普通食堂,一点也不惊讶。这个细节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我市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消费厉行节约取得的成效。据统计,我市31家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进行财务核算的市直单位,今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比去年同期下降了超过七成;各区公务接待费用也有2-5成不等的降幅。

  “我家小区附近有一家承接政府接待业务的高档酒楼,这一年日子不好过,现在大多数改做街坊生意了。”家住白沙岭附近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中央“八项规定”深入人心,带来的变化市民有目共睹。

  高级餐厅门可罗雀谋求平民化转型、高价月饼年节名花纷纷降价、高档酒水高级食材卖不动了、公款消费超标受到更加广泛的舆论监督……“这些都是得民心的变化嘞!”

  “公务接待费用降幅明显,与审批报销制度更加严格有很大关系。”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主任张悦华告诉记者,根据市里的有关规定,接待经费报销需提供接待对象来函来电、接待方案、用餐和住宿等消费清单、税务发票单据,票证不全的,不予报销。“规定执行得特别严,就我们街道的情况来说,是能不接待的都不接待了,能不花的钱都省下来了。”

  为解决公务接待名目多、账不清、浪费大、消费高、监管少的问题,我市在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整边改行动中安排了公务接待厉行节约专项行动。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委、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针对公务接待出台严控接待范围,严控接待标准,严控陪同人员,严禁铺张浪费,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严格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等“七严”措施,并细分为20项条款,对各类接待情况均做出具有操作性的规定。“可以说,‘七严’是打在了公务接待问题的‘七寸’上,效果立竿见影,简朴接待蔚然成风。31家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进行财务核算的市直单位接待费用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了75%,最近继续保持下降态势。”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同时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深圳还在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了全面规范,并加大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方面的力度,“要用严明的纪律管好公家的钱袋子,在机关里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风气。”

  如何巩固我市在公务接待厉行节约行动中取得的成果?市委党校教授王连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市应通过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借助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的管理办法,强化公开监督检查,遏制住“顽疾”的反弹冲动;同时,应加快党政机关职务消费改革,强化培养节约意识,从源头上解决大吃大喝的问题。(记者 任 琦)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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