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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分解一把手权力方能打掉“保护伞”

2013年12月09日 11:15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海口最近通报8起违建领域中的腐败案例,该市所辖4个区中3个区的城管局长和城管执法队长因收受贿赂而落马。其中,被称为海口“最牛违建”的“亿城家园”,3名开发商行贿龙华区原城管局长符海曼,违建得以继续开建并增加两层,违建面积达3万多平方米。(12月8日新浪网)

  以“保护伞”为关键词搜索一下,可以看到很多类似的案例。比如,江西九江县公安局原局长吴正阳,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保护;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蓝群峰和副大队长韦毅等人,充当污染企业“保护伞”,致使该市龙江河及柳州市的柳江河水质受到严重污染……

  本该负有监管职责的公务人员,为什么会把违规违法行为当“摇钱树”,充当“保护伞”?一方面,这是符海曼们的权力观出现了问题,“一朝权在手,便把利来谋”;另一方面,更是由于所在领域的权力过于集中,缺少有效监督和制约。比如,符海曼之所以胆子这么大,甘当“最牛违建”的“保护伞”,正是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该区对违建的确认、处罚、上报与否,全由他说了算,他自然成了重点拉拢与贿赂对象。一旦自律失守,腐败之门随之大开。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权力失控的产物。要想打掉这些“保护伞”,除要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外,更有必要按照中纪委的要求,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让“一把手”的权力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所谓的“保护伞”的效力方能大大衰减乃至完全失效。(宋广玉)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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