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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农贸市场实施“最高限价” 摊位费不能随意上涨

2013年12月09日 15:12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天,绍兴大江农贸市场2014年度市场摊位招商启动,前来咨询和报名的经营户络绎不绝,截至中午,已有80家经营户前来报名。

  已经在此经营多年的蔬菜摊位经营户林小牛填完报名表格,得知明年的市场摊位费仍然采取最高限价,轻松地舒了一口气。

  林小牛的蔬菜摊位面积约20平方米,属于中型摊位,2012年摊位费为6.7万元,2013年下降为5.1万元,“想必明年的摊位费不会高于今年。”

  每到年底,摊位费都会成为农贸市场经营户最牵挂的事,尤其当多家商户竞逐最优摊位时,往往会无限抬高摊位费,最后以出价最高者取得承租权。不过,从去年底开始,由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主办的绍兴市区11家国有农贸市场摊位却不再是价高者得,而是实行摊位最高限价,即竞标过程中,经营户叫价至最高限价后,采用抽签方式决定摊位归属。

  在绍兴市委政研室公布的关于《市区农贸市场公益性建设的有关建议》中曾提到,2012年,市区农贸市场每个摊位年平均场地费为1.53万元,以一年360天计,折合每天42.5元,与经营户每日所赚纯利润相比,场地费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石江告诉记者,采取最高限价,目的就是降低商户的经营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稳定物价,让利“马大嫂”。

  记者来到位于大江农贸市场主入口一个蔬菜摊位前,经营户赵建利说:“去年,我所在的摊位不在主入口附近,摊位费是11万元,今年我的菜摊搬到了最好的位置,摊位费仍然是11万元,如果不是市场实行了最高限价,拿到这个摊位我要多付出几万元。”记者看到,赵建利的蔬菜价格牌:高山娃娃菜一包6元、小葱4元一斤、冬瓜1.5元一斤……“一包娃娃菜去年要卖到7至8元,摊位费没涨,我心里是愿意让利给顾客的。”

  为了进一步让利于民,除国有农贸市场实行摊位费最高限价外,绍兴市区37家国有、集体和个体农贸市场,分别按15%、10%、5%建立经营户文明诚信管理基金,以奖励形式返还摊位费。

  记者在大江市场门口的布告栏里看到一张《11月经营户考核汇总》,规范经营、食品安全、卫生秩序等五项被列为考核指标,经营户的得分从88-100分不等。“得分越低,得到的返还奖励越少,相反,如果得分较高,国有农贸市场的经营户基本能拿到摊位费的10%-15%作为奖励费。”潘石江说。

  月初,赵建利都会留意市场门口贴出的上个月的考核汇总,她开心地告诉记者,11月,她取得了100分的好成绩。“今年基本没有扣分,预计明年1月份汇总全年考核情况后,我能拿到1万多元的文明诚信经营奖励,这样2013年的摊位费实际支出约10万元。”

  “其余国有农贸市场2014年度市场摊位的报名工作也陆续展开,为了扩大实行摊位费最高限价的范围,政府下一步将对个体农贸市场进行回购或以托管的形式纳入管理。”潘石江说,摊位费并不是经营户最主要的成本,物流成本、人力成本降低将对平抑菜价更有作用,为此,市供销社将推动蔬菜直营店进社区项目。(记者 许雅文 通讯员 章建坤)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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